潍坊市坊子区之超塑料制品厂年产80吨塑料制品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潍坊市坊子区之超塑料制品厂年产80吨塑料制品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潍坊市坊子区之超塑料制品厂年产80吨塑料制品项目位于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办张家村。项目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等。购置注塑机和挤塑机等设备5台/套,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80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坊子区环保局以对建设单位进行了处罚。2016年12月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28日潍坊市坊子区环境保护局以坊环审表字[2016]F-122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
2016年6月开工建设,2016年10月试运行。
根据环评建议及批复要求,企业对环保设施进行了改造完善,现在该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项目劳动定员5人,采用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工程实际建设与环评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车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当地农民运走,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聚乙烯注塑和挤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经UV光解氧化净化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未被收集的少量废气,通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注塑机和挤塑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安装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废包装袋、废边角料、生活垃圾及少量废机油。废包装袋、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机油委托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编制了《潍坊市坊子区之超塑料制品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70704-2018-137-L)。
6、环境管理
企业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潍坊市坊子区之超塑料制品厂编写了《潍坊市坊子区之超塑料制品厂年产80吨塑料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期间,实际生产负荷均大于75%,满足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监测结果表明: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5m3/a,经过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当地农民运走,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注塑和挤塑工艺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9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9.41×10-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4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最大监测结果为51.7dB(A),夜间最大监测结果为43.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产生量为3t/a,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机油产生量约0.002t/a,委托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潍坊市坊子区之超塑料制品厂年产8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备案,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