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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奎文银屑康医院 新建潍坊奎文银屑康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2018-8-12 15:03:17 浏览:

潍坊奎文银屑康医院 新建潍坊奎文银屑康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潍坊奎文银屑康医院,位于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268号,北临北宫东街,西临虞河路,东临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旧址,南临潍坊市立康腰腿痛研究所,项目周围1.5km范围内有村庄等敏感点,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方向130米的德润左岸绿洲。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综合楼)。其中病房面积2000平方米,门诊面积700平方米,宿舍面积300平方米,办公面积800平方米。2013年10月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潍坊奎文银屑康医院新建潍坊奎文银屑康医院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月2日潍坊市环保局,潍环审字[2014]K-1号文予以批复。项目医院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综合楼、设计水量20m3/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医疗废物收集储存系统、噪声防治设施及水电暖配套公用工程。主要医疗设备包括1台URIT-8031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URIT-180尿液分析仪、3台WALDMANN UV1000L型UVB治疗仪、2台QK-S03洗浴治疗仪、1台BC-1800血球分析仪、1台  LXJ-802离心沉淀机、1台LG-R-80F血液粘度仪 、1台ECG-8112心电图机、1台YB.DX30/0.093A膜式电动吸引器    ,以及煎药锅、消毒锅、氧气瓶、电冰箱、恒温箱、显微镜等共26台(套),主要原辅材料为塑胶手套、输液器、一次性针筒、输液瓶、纱布类、输液瓶(塑料)、纱布类、1~50ml针筒、液化煤气。医院劳动定员6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6人。三班制运转,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日为360天,8640小时。建成后形成60张床位、平均日门诊人数80人次医疗能力。

二、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及环评批复相比,建设地点、布局、投资、主要设备、产品方案、共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均无变化,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及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1、废水:医院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院区内的雨水管网,排入院区外雨水管网进入虞河;医疗废水主要包括门诊废水、化验室废水、住院部废水和办公室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流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潍坊市污水处理站处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级生物接触氧化、酸化水解和硝化反硝化、O级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消毒后排放。医院日用水量23.5吨,排水量20吨,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20吨,能够满足医疗废水处理要求。

2、废气:项目废气包括污水处理站臭气和食堂油烟废气。油烟废气安装处理效率大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一根立式排气筒达标排放(但低于周边建筑物1.5米)。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NH3、H2S、臭气、氯气等恶臭物质,已经加盖密封,少量为无组织排放,可达标。

3、噪声:医院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等公用工程设备,主要对变压器采取了地下安装、墙体隔声措施;对清水水泵采取地下安装、基础减震措施;对污水泵等采取了地下安装、隔声处理。噪声源声级一般控制在 70 分贝以内,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废及危废:医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疫苗、血液制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废气医疗器械等产生量约1700kg/a,属于危险废物(HW01),由优艺环保科技(潍坊)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

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产生量1.08t/a。加入石灰消毒后送优艺环保科技(潍坊)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医院餐饮垃圾产生量为2t/a、废弃食用油脂产生量为0.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病房区、门诊、办公区、食堂剩余饭菜、中药渣垃圾日产10.114t/d;收集外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医药及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10kg/d,外售废品收购站。

5、总量控制:根据潍坊市环保局潍环发〔2017〕47号文要求,项目无需申请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6、环境管理: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7、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到奎文区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70705-2018-026-L)。

    四、验收监测结果(环保措施执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潍坊奎文银屑康医院新建潍坊奎文银屑康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检测期间:门诊接诊量占设计日平均接诊量的87.5%-90%,病床使用率85%-88.3%。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排放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悬浮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余氯、动植物油排放浓度、粪大肠菌群数最大值分别为12mg/L、7.30~7.34、28 mg/L、7.7 mg/L、0.068mg/L、7.36mg/L、0.07mg/L、<2 MPN/100mL,分别小于其标准限值60mg/L、6~9、120 mg/L、300mg/L、25(30)mg/L、8mg/L、15mg/L、500MPN/100m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和《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三级标准。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氨气、硫化氢、臭气最大浓度分别0.11 mg/m30.026mg/m3<10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0.03 mg/m310mg/m3。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的油烟浓度最大浓度分别为0.46 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5 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37/597-2006)小型标准的限制要求。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最大值在 58.4dB(A),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 48.7(A),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5dB(A))。其余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在 56.8~58.0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 46.8~48.7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西、北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环境噪声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标准。其余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根据本次现场监测及调查结果,潍坊奎文银屑康医院新建潍坊奎文银屑康医院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除未落实监测计划外基本落实到位,主要外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要求,废气、废水和固废去向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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