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引如佳食品有限公司 年产200吨中式酱卤食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昌邑市引如佳食品有限公司
年产200吨中式酱卤食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昌邑市引如佳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潍坊恒信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 验收项目概况
昌邑市引如佳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北海路南首路东,项目2014年7月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建设“年产200吨中式酱卤食品项目”, 项目为租赁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约260米的刘家北逄村。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600㎡;仓库1座,总建筑面积为410㎡;办公室1座,总建筑面积为60 ㎡;更衣室1座,建筑面积120㎡;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20㎡。企业购置配料设备、腌制设备加热设备等设备35台/套;具备年产200吨中式酱卤食品的生产能力。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编制完成《昌邑市引如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吨中式酱卤食品项目》环评报告。2014年6月5日由原昌邑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号为(昌环审表字【2014】87号)。
本项目于2008年8月建成并投产,属于补做环评。项目实际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原料及生产工艺均与环评相符,无变更,2019年12月19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该项目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70786-2019-201-L。
昌邑市引如佳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委托潍坊恒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昌邑市引如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吨中式酱卤食品项目”的验收工作,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工作,潍坊恒信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和总结,编制完成了《昌邑市引如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吨中式酱卤食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1. 建设内容
昌邑市引如佳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北海路南首路东,项目西邻北海路,东邻农田,南邻联通公司,北邻冷藏厂。本项目租赁车间,项目总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项目原规划投资180万元,实际总投资18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22%。企业购置配料设备、腌制设备加热设备等设备35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200吨中式酱卤食品。项目原环评定员30人,实行白班制,每班生产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2400小时,现阶段与环评一致。
企业环评阶段购置配料设备、腌制设备加热设备等设备16台/套,验收阶段新增制冷机、压力罐、潜水泵、杀菌锅、加热设备、腌制设备等设备19台/套,提高了生产效率,验收阶段设备配料设备、腌制设备加热设备等设备35台/套。项目环评阶段和验收阶段总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更。
工艺流程说明:
公司采购洁净无菌的猪、鸡、鸭等备禽分割肉禽部位,首先在解冻池中进行自然解冻,然后人工分割,分割成猪蹄、猪心、猪肝、鸡鸭爪、翅、头、脖、心等产品,然后用注射机注射调料、在专用的滚揉机上滚揉,然后腌制,使调料均匀的附着在分割的肉禽部位上,接着添加蛋白酶,然后放入蒸煮锅内进行蒸煮,经自然冷却后,进行真空包装,然后采用高温灭菌和紫外线杀菌,然后进行检验检疫,合格后包装入库。
1. 验收监测结论
1.1.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排放污染物监测结论
(1)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2 mg/m3、0.049 mg/m3、14(无量纲),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标准。
2T天然气锅炉排气筒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6×10-3kg/h。SO2最大排放浓度1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8kg/h。NOx最大排放浓度5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1kg/h。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的要求(烟尘≤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
2、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3、固体废弃物
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 , 污水沉淀池污泥产生量为0.5t/a ,由昌邑市卫生管理局统一清运;生产下脚料和隔油池沉淀物产生量为2t/a,原料包装材料年产生量2t/a,委托潍坊金信达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置。
消毒剂包装物年产生量0.005t/a,委托山东华实药业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综上,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要求;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理,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4、废水
项目定员30人,无住宿;每人每天用水按50L计,用水量为450m3/a;污水产生系数按80%计,则项目生活污水量为36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经污水管网系统收集后进入昌邑海洋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步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主要是解冻、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88m3/a,进入隔油池+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污水管网系统收集后进入昌邑海洋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水污染物排放日均值分别为PH为7.24—7.25,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全盐量日均最大值分别为137mg/L、44.95mg/L、12.375 mg/L、28.25 mg/L、0.815mg/L、127.5MPN/L、366.5mg/L。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排放的污水中的污染物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全盐量排放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五部分:半岛流域》表2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