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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优丽雅装饰软包制品有限公司 装饰软包制品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2020-2-1 9:07:39 浏览:

1. 验收项目概况

潍坊优丽雅装饰软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市坊子区兴国路以东、双羊街以北(凤凰山产业园内)项目性质属于技术改造,项目20196月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建设装饰软包制品技术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租赁厂房,总占地面积5626.8m2,总建筑面积6848.3m2。主体工程包括:成品车间(2F,建筑面积共2273.56平方米)、刺绣车间(2F,建筑面积共917.74平方米)、木工和覆膜车间(2F,建筑面积共3657平方米);环评阶段企业购置数控加工中心、正负压曲面覆膜机等设备8台(套),同时利用厂区原有项目的液压平面裁断机、精密裁板锯等16台(套)设备,共用24台(套)设备,具备年产15万平方米包覆墙面装饰材料的生产能力;验收阶段企业购置和使用设备数量、生产规模同环评,未发生变更。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4月编制完成《潍坊优丽雅装饰软包制品有限公司装饰软包制品技术改造提升项目》环评报告2019510日由潍坊市坊子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号为(坊环审表字【2019F-38号)。

本项目于20196月建成并投产,项目实际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项目设备、原料及生产工艺均与环评相符,无变更,20191230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对该项目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70704-2019-131-L

潍坊优丽雅装饰软包制品有限公司20201月委托潍坊恒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潍坊优丽雅装饰软包制品有限公司装饰软包制品技术改造提升项目验收工作,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工作,潍坊恒信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和总结,编制完成了《潍坊优丽雅装饰软包制品有限公司装饰软包制品技术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 生产工艺

护墙板生产工艺流程:

项目购置实木多层板,数控加工中心进行处理,封边机将热熔胶进行熔化进行线条包覆得到护墙板成品。

平面包覆墙面装饰材料生产工艺

将玻镁板、欧松板、负离子板用数控加工中心加工成产品需要的尺寸,接着使用PUR包覆机或包覆机将皮革或者壁纸包覆在木质裸料半成品上,其中需要使用热熔胶、包覆温度约为100,覆膜后进行人工裁切,得到平面包覆墙面装饰材料成品。

将玻镁板、欧松板、负离子板用数控加工中心加工成产品需要的尺寸,接着使用包覆机将皮革或者壁纸包覆在木质裸料半成品上,使用水性胶进行覆膜,覆膜后进行人工裁切,得到平面包覆墙面装饰材料成品。

曲面包覆墙面装饰材料生产工艺

将玻镁板、欧松板、负离子板用数控加工中心加工成产品需要的尺寸,接着使用正负压曲面覆膜机或者真空曲面覆膜机将皮革或者壁纸包覆在木质裸料半成品上,其中需要使用水性胶、包覆温度约为100,覆膜后进行人工裁切,得到曲面包覆墙面装饰材料成品。

4、项目变更情况

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包覆、固化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发生变更。包覆、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变化内容为活性炭+光氧催化设备改为过滤棉、UV催化氧化处理设施处理。以上变更为非重大变更。

5、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排放污染物监测结论

木料加工工序废气排气筒P1出口颗粒物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6 kg/h包覆、固化工序废气排气筒P2出口VOCS组织最大排放浓度11.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7 kg/h

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的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速率要求VOCS40mg/m32.4kg/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中 “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5.9kg/h20m(颗粒物10mg/m35.9 kg/h)

VOCS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5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VOCS 2.0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33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浓度最高限值的要求。

(2)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6dB(A)间噪声最大值为48.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3)、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裁剪工段产生的边脚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胶桶、废机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灯管。厂区内设置危废库,并分类存放,贮存场设防渗防雨设施,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裁剪等木料加工工段产生的边脚料产生量为2t/a质量检查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年产生量为1t/a;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1.312 t/a收集后外售。本项目定员45人,日产生垃圾0.5kg/人·天,年工作300天,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8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所用胶量共2t/a,所用胶规格均为25kg/桶,每个胶桶为0.5kg/个,项目产生的胶桶量为0.04t/a,由潍坊聚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回收。

项目加工过程使用机油,定期添加循环使用,产生约0.01t/a废机油,属于危废,危废代码HW08废矿物油,由山东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项目设备检修将产生0.01t/a废机油桶,由山东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量和浓度比较小,过滤棉更换1/3个月,每次更换量为5kg,每年产生20kg/a,废过滤棉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52-12,暂时存放在危废库内,达由山东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UV灯管,项目UV光解装置年更换灯管1次,更换产生废灯管约0.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29,代码900-023-29,暂存危废库,由山东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综上,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要求;危险废物的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要求;因此,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理,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4)、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坊子区污水处理厂,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A级标准,项目劳动定员45人,生活年用水量为540m3/a,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生活污水量为432m3/a

废水排放口PH范围7.51~7.64废水总排口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日均最大值分别为179mg/L58.7mg/L8.560mg/L108mg/L0.11mg/L分别小于其标准限值6.5~9.5500mg/L350mg/L45mg/L400mg/L100mg/L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排放的污水中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A级标准。

6、验收总结论

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监测分析结果可知,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关环保措施得到落实,外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有关要求,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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