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0-FH1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医院,位于潍坊市坊子区龙山路3433号,法人代表王焕信,成立于1985年,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医院。潍坊市坊子区人民医院提出建立坊子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
该地块位于潍坊市坊子区人民医院以西、潍坊祥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南,占地面积5298平方米。该地块为原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大营子村农用地,需要变更土地用途,按照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国发[2016]31号)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中“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以及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规定中“对于存在污染、地质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完成核查、评估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坊子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0-FH14号)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阶段地块开发利用的环境监管。
2020年7月,我公司接受潍坊市坊子区人民医院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坊子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0-FH1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潍坊市坊子区人民医院
地块名称:坊子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0-FH14号)地块
地块位置:潍坊市坊子区人民医院以西、潍坊祥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南
调查结果
2020年7月28日-29日、8月5日我单位对坊子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0-FH14号)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地块相关资料收集。
坊子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20-FH14号)地块位于潍坊市人民医院以西、潍坊祥泰建设公司以南。地块总面积5298m2。
该地块2018年前属于农用地,2018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批件转为建设用地,2020年7月该地块划拨潍坊市坊子区人民医院用于坊子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
本次调查资料收集单位主要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营子社区、潍坊市坊子人民医院及周边居民等。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
本次调查在本地块内共选取了6个点位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表层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均显示为无污染。
本次调查资料收集单位主要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营子社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潍坊市坊子人民医院及周边居民等进行了人员访谈。
结果分析与评价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该地块一直属于农用耕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该地块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经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分析,该地块现状表层土壤无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