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奎文区南苑康城 D 地块二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潍坊潍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17 年 06 月 07 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
开发;销售:商品房、建材;住房租赁经营,土地储备、整治与开发(以上不含
置业担保、拍卖、典当及抵押贷款代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安装工程、室内
外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商业项目运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
得经营增值电信、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旅游资
源开发;景区管理;建筑工程设备维修(不含特种设备维修,凭许可证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地块原潍坊市奎文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廿里堡街道南家南村农用地,需
要变更土地用途,按照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国发[2016]31 号)四、
“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中“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
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法
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以及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
17 号)规定中“对于存在污染、地质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
部门完成核查、评估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
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
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
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
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潍坊市奎文区南苑康城 D 地块二期需开
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阶段地块开发利用的环境监管。
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分析确认潍
坊市奎文区南苑康城 D 地块二期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潍坊市奎文区南苑康城 D 地块二期的土壤未受到污染,调查地
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建议
(1)在该地块建设运营活动过程中,应切实履行实施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的职责,
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预防地块环境污染,维持地块土
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水平。
(2)建议规划为建设用地中得第一类用地,建设用地中的第一类用地包括 GB50137
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
(A33)、医疗卫生用地(A5)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以及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
或儿童公园用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