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盛超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昌邑盛超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位于昌邑市围子街道王珂村北110米, 项目东临工厂,南为养殖厂,北为农田,西临养殖厂,最近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南侧约110米的王珂村。项目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0%;占地面积38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68平方米。建筑面积中:办公室建筑面积600平方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488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336平方米,车库144平方米。项目新购置摇臂车床、钻床、铣床等主要生产设备105台(套);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变速箱壳件毛坯和三轮变速箱壳件毛坯,劳动定员20人,实行一班制,每班生产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2400小时,可达到年产农机配件20000件的生产能力。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89.6%~95.5%。
项目未批先建,建设性质为新建,原昌邑市环境保护局(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于2018年8月29日以昌环罚[2018] 123号文予以处罚。建设单位委托山东澳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昌邑盛超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于2020年01月09日以昌环审表字【2020】1号对《昌邑盛超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建设单位于2020年3月委托潍坊恒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年产2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的验收工作,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工作,潍坊恒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和总结,编制完成了《昌邑盛超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主要为:“昌邑盛超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核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对项目主体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以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现场监测。本次验收范围为该项目主要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储存处置情况及环保设施运转达标情况,环保管理制度、法规、标准执行落实请况。
三、变更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同环评,未发生变动,无变更。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及运行效果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m3/a,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处置。
(二)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铣床、镗床、钻床等机加工工序中产生的金属粉尘,均以无组织方式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厂界浓度最大值为0.347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相关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镗床、钻床、铣床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采取减振、基础消音处理、隔声等措施后,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包括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为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下脚料产生量约为5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1t/a,该部分固废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
2、设维护产生的废机油约为0.2t/a、废油桶约为0.1t/a,均属于 HW08 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249-08,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要求。
3、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情况
昌邑盛超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完善了环境应急工程,厂区雨水总排口设置了切断装置、厂区门口设置漫坡,防止事故状态下事故水通过雨水管道进入地表水体。企业配备了消防沙、消防锨、灭火器等部分应急救援物资,并进行了应急演练。公司根据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编制了《昌邑盛超机械配件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4月27日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70786-2020-047-L。
六、环境管理
昌邑盛超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七、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情况
昌邑盛超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暂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八、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资源化利用、规范储存或处置。项目建设、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九、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中规定的验收程序、自查内容、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技术要求、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要求,根据环评及批复对本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形成以下验收结论:
1、环境影响报表经批复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2、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验收监测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4、验收期间未发现其他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情形。
昌邑盛超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0件农机配件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批复及环保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