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昌邑市围子街道兴昌钢材经销处
年产80台机械设备项目
昌邑市围子街道兴昌钢材经销处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80台机械设备项目”,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昌邑市围子街道兴昌钢材经销处年产80台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4月获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同意该项目建设的审批意见(昌环审表字[2020]48号)。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建成。
该项目租赁厂房,厂区占地面积4212m2,建筑面积1602m2,包括车间、办公室、仓库等。购置车床,刨床等设备35台(套),能达到年产80台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属于C3429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环境部令第45号)要求,企业已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2370786MA3PM9PK29001Y,有效期限:2020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0日。
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于2020年4月,编制完成昌邑市围子街道兴昌钢材经销处《年产80台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于2020年4月15日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昌环审表字【2020】48号)。根据环评建议及批复要求,公司对环保设施进行了改造完善。
昌邑市围子街道兴昌钢材经销处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0日-8月31日,进行了现场监测。我公司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
1 验收工况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在83%~93%之间,且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稳定以及环保设备运行的要求。因此,本次验收监测工况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1.2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对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效果基本良好。
1.3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结论
有组织废气:监测期间,该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6.7mg/m3,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最大排放速率为0.018Kg/h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速率≤3.5kg/h)。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90%-92%之间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56mg/m3,无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可以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相关标准要求。
1.4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做评价。
1、5厂界噪声监测分析结论
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夜间不生产不做评价。
1.6固体废物处理情况调查结论
项目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下脚料、废焊渣、焊接颗粒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废油抹布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验收未进行固废废物监测。
1.7 总量调查结论
本项目颗粒物无需申请总量。
1.8 建议
1、加强废气治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危废的暂存于转运,合理妥善处置危废。
3、做好固废管理,定期清运。
1.9 总结论
根据本次现场监测及调查结果,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有关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外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建议通过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