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2020-01-056(A-1-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1. 项目由来
诸城市2020-01-056(A-1-1)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潍坊诸城市南环路南侧、东坡街延伸段东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35.97803°,东经E119.43263°,地块总面积65734m2。
该地块历史上为古城子村农用地,主要种植麦子。2000年至今开始逐渐成为机械加工聚集区,主要生产食品机械、环保机械、汽车机械。2001年8月29日诸城市东武建筑公司取得部分地块(28320m2)使用权,2008年9月1日政府收回诸城市东武建筑公司地块,2013年12月31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13]1539号文件批准征收该地块其他部分为国有建设用地。现诸城青藤置业有限公司拟利用该地块并利用该地块建设小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诸城青藤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调查过程
接受委托后,依照相关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于2020年12月份对本地块进行了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确定监测方案,采样工作于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18日用时3天完成。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等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开展,根据地块的特征和潜在的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环境的管理提供依据。
3. 采样点位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20个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外南侧约700米空地设置1个对照点位,共计分析了81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空白样)。
土壤监测污染物为pH值、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及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
4. 调查结果分析
鉴于勘查和获得的信息和资料,根据现场地块取样和结果分析:
土壤中重金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铜、铅、镉、镍、砷、汞、石油烃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筛选值第一类用地要求。
5. 调查结论
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不是受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规划使用要求,可用于居住用地开发,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至初步采样分析工作可以结束。
本次地块调查工作过程中,受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