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昌邑市围子姜兵模具厂 年产模具100台项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名称:昌邑市围子姜兵模具厂
年产模具100台项目
昌邑市围子姜兵模具厂
二零二一年二月
昌邑市围子姜兵模具厂投资20万元建设“年产模具100台项目”,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昌邑市围子姜兵模具厂年产模具1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2月获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同意该项目建设的审批意见(昌环审表字[2020]16号)。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建成。
该项目租赁厂房,厂区占地面积900m2,建筑面积742m2,包括车间496m2、办公室36.8m2、仓库94.4m2、宿舍82.8m2、厕所32m2等。购置2516数控铣1台,l060数控铣2台,1080雕刻机1台,25车床2台,32钻床2台等设备8台(套),能达到年产100台模具的生产能力。9.1 验收工况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在80%~90%之间,且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稳定以及环保设备运行的要求。因此,本次验收监测工况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9.2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对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效果基本良好。
9.3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结论
无组织废气: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52mg/m3,无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可以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相关标准要求。
9.4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做评价。
9.5厂界噪声监测分析结论
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夜间不生产不做评价。
9.6固体废物处理情况调查结论
项目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不合格品、铁屑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油桶委托山东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