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大印刷有限公司 纸制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东新大印刷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在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都昌街道富昌街南、西环路东700米山东昌邑经济开发区内建设“纸制品扩建项目”,项目利用原有车间、仓库等,占地面积2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柔性印刷机(EKOFA330-5)、模切机(PYQ-203C)、冷切制袋机(LQ-450)等生产设备74台(套),年产不干胶标签1200万套、包装纸盒100万个、软包装500万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1月委托山东曦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山东新大印刷有限公司纸制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年3月31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批复文号为昌环审表字[2021]14号。
2021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达到验收生产负荷。2021.06.18-2021.06.19由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是山东新大印刷有限公司纸制品扩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柔性印刷机(EKOFA330-5)、模切机(PYQ-203C)、冷切制袋机(LQ-450)等生产设备74台(套)。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含VOCS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P1、P2)排放。
(二)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占年用水量的80%,则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61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沿市政管网排入昌邑海洋水业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河。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音,其噪声值70~95dB(A)之间。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单体基础减震、消声、隔音措施,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通过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活性炭,清洁抹布,边角废料,不合格品,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废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青州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厂区设置带盖生活垃圾箱,建设一般固废库、危废库并采取防雨、防渗措施。
(五)其他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建设事故应急池一座,事故废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事故应急池,在雨水管网总排口及事故应急池入口设置手动切换阀。企业编制了《山东新大印刷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号为370786-2021-091-L。
2、在线监测装置
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未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3、排污许可
公司现有项目已进行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70786737246937P001X,登记时间2020-11-23,有效期限2020-11-23至2025-11-22。改扩建项目发生排污前需在此基础上进行登记变更。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P1VOCs最大排放浓度7.29mg/m3、最大排放速率0.133kg/h;排气筒P2VOCs最大排放浓度5.39mg/m3、最大排放速率0.014kg/h。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排放限值(50mg/m3、1.5kg/h)。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VOCs浓度最大值为0.799mg/m3,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中排放限值(2.0mg/m3)。
2、废水治理设施
验收检测期间,厂区污水排放口pH日均值为6.9-7.0,各污染因子两天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36mg/L、氨氮3.3mg/L、SS67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3、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在40-58dB(A)之间,夜间不生产不作检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活性炭,清洁抹布,边角废料,不合格品,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废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青州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厂区设置带盖生活垃圾箱,建设一般固废库、危废库并采取防雨、防渗措施。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288t/a,水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13t/a、氨氮0.0017t/a,排放量均满足《昌邑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CYZL(2021)6号)中总量要求:VOCs0.59t/a、COD0.21t/a、氨氮0.02t/a。
五、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验收组经认真讨论认为:山东新大印刷有限公司纸制品扩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意见、验收报告等相关信息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的程序和期限进行公示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