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华玉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维修、组装、生产塑料机械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潍坊市华玉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维修、组装、生产塑料机械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潍坊市华玉塑料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饮马镇石埠工业园,项目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2020年6月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建设“维修、组装、生产塑料机械扩建项目”, 项目租赁厂房,总占地面积8000m2。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共8000平方米),环评阶段企业新上数控加工中心设备、钣金切割焊接生产设备、抛丸机、剪板机等生产设备共计5套,具备年加工40台(套)塑料中空成型机的生产能力;验收阶段企业购置和使用设备数量、生产规模同环评,未发生变更。
潍坊市华玉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为“维修、组装、生产塑料机械项目”,昌邑市环境保护局于2006年08月25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批复,于2007年9月5日以“昌环验[2007]035号”文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批复。
山东众城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编制完成《潍坊市华玉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维修、组装、生产塑料机械扩建项目》环评报告。2020年6月22日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审批,审批号为(昌环审表字【2020】98号)。
本项目于2020年6月建成并投产,项目实际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设备、原料及生产工艺均与环评相符,无变更,2020年8月31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分局对该项目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70786-2020-141-L。
1、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购买的零配件经过检验筛选出不合格零配件,不合格零配件经过机加工(车床、切割、打磨、焊接、抛丸)合格后与合格零配件进行人工组装,组装好的机器试车后即为成品,然后入库待售。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喷漆、喷塑工艺。
2、项目生产工艺、产品、原材料、规模、定员等均同环评一致。仅试车废气废气处理设施发生变更,又原来的“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变更为“活性炭吸附”;其余未发生变更,以上变更为非重大变更。
1. 环境保护设施
1.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1.1. 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该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生活用水量约为1200 m3/a,产污系数按80%计,则污水产生量约为960m3/a。主要污染因子及浓度为COD:400mg/L、氨氮:30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无外排。
1.1.2. 废气
焊接、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试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3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等措施。
1.1.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其噪声源强值在85-90dB(A)之间。通过采取减振、基础消音处理、隔声等措施后,可以使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1.1.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试车过程产生的废塑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
(1)废边角料
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主要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按原材料(钢材)用量的1%计算,则本项目废边角料产生量为12t/a,产生的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2)废弃塑料
试车环节产生的废弃塑料产生量约为5t/a,收集后外售。
(3)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
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约为0.239t/a,统一收集后外售。
(4)焊渣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焊渣,根据有关资料,每吨焊条产生约0.01t焊渣,则本项目焊渣产生量约为0.06t/a,收集后外售处理。
(5)生活垃圾
该扩建项目劳动定员80人,生活垃圾取0.5kg/(人·日),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废切削液
该项目产生废切削液,产生量约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06-09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处置。
(7)废液压油
本项目废液压油产生量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液压油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218-08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处置。
(8)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旧抹布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维护需要使用机油、抹布。机油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机油产生量为0.1t/a;废机油桶产生量为0.01t/a;废抹布产生量为0.01t/a。废机油、废旧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废机油桶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废旧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废机油由塑料桶盛放,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处置;废旧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9)废活性炭
根据环保设备公司提供资料及类比同类项目,根据经验系数,每3吨活性炭最大可吸附1吨废气,本项目活性炭一般每年更换2次,每次更换的活性炭量约为0.5t,全年产生的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废气总量为0.002t/a)1.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吸附了有机废气的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10)废催化剂
项目催化燃烧脱附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催化剂每3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0.3t,则废催化剂产生量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固废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2. 验收监测结论
2.1.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排放污染物监测结论
焊接、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试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3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等措施。
排气筒P1进口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65.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838 kg/h,排气筒P1出口颗粒物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6 kg/h,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为92.24% ;排气筒P2出口颗粒物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8.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94 kg/h;试车工序排气筒P3进口VOCS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57.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55 kg/h。P3出口VOCS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9.5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6 kg/h。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为83.45%
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的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3kg/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中的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3.5kg/h(15m)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最大值分别为1.63 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的表3标准要求(≤2.0mg/m3)。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最大值为0.35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浓度最高限值的要求。
2、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 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试车过程产生的废塑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
(1)废边角料
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主要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产生的边角废料按原材料(钢材)用量的1%计算,则本项目废边角料产生量为12t/a,产生的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后外售。
(2)废弃塑料
试车环节产生的废弃塑料产生量约为5t/a,收集后外售。
(3)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
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约为0.239t/a,统一收集后外售。
(4)焊渣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焊渣,根据有关资料,每吨焊条产生约0.01t焊渣,则本项目焊渣产生量约为0.06t/a,收集后外售处理。
(5)生活垃圾
该扩建项目劳动定员80人,生活垃圾取0.5kg/(人·日),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废切削液
该项目产生废切削液,产生量约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06-09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处置。
(7)废液压油
本项目废液压油产生量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液压油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218-08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处置。
(8)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旧抹布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维护需要使用机油、抹布。机油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机油产生量为0.1t/a;废机油桶产生量为0.01t/a;废抹布产生量为0.01t/a。废机油、废旧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废机油桶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废旧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废机油由塑料桶盛放,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处置;废旧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9)废活性炭
根据环保设备公司提供资料及类比同类项目,根据经验系数,每3吨活性炭最大可吸附1吨废气,本项目活性炭一般每年更换2次,每次更换的活性炭量约为0.5t,全年产生的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废气总量为0.002t/a)1.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吸附了有机废气的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10)废催化剂
项目催化燃烧脱附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催化剂每3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0.3t,则废催化剂产生量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固废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4、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该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生活用水量约为1200 m3/a,产污系数按80%计,则污水产生量约为960m3/a。主要污染因子及浓度为COD:400mg/L、氨氮:30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无外排。
2.2. 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该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遵守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和环保初步设计等资料齐全。
运行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制度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2.3、建 议
1、加强职工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管理纳入到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2、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等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进一步加强生产物料的运输及装卸管理,采取措施减少物料堆放、贮存、转运、发货时产生的扬尘。
4、加强厂区绿化,增大绿化面积及植物种植种类。
2.4、验收总结论
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监测分析结果可知,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关环保措施得到落实,外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有关要求,建议通过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