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恒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01-30)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报告
诸城恒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01-30) 地块(以下简称 “该地块”)
原先属于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地块国土自然资源局编号为 SZ925
号。 该地块挂牌竞买须知要求该宗土地由竞得人负责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在未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之前,不得进行开发建设。
同时其他规划要求满足(诸)规条字 2019-01-030。 诸城恒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拟在该地块上建设恒信·风华尚品项目,该地需要变更土地用途,按照国务院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国发[2016]31 号)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中“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
等公共设施的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以及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 2017】 17 号)规定中“ 对
于存在污染、地质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完成核查、评
估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
条第一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
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
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
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诸城恒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01-30) 地块需开
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阶段地块开发利用的环境监管。
2020 年 9 月,我公司接受诸城恒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后(附件 1) ,
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
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 HJ 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诸城
恒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01-30)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初步采样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 HJ 25.1-2019)、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 HJ 25.2-2019)在地块内
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了布点监测, 根据检测方案,土壤共采集了 11 个点位,共
34 个土壤样品、同时采集 4 个土壤平行样,配备全程空白、运输空白;地下水
共设置 5 个点位,场地内设置 3 个,上下游各设置 1 个,共取水样 5 个, 同时采
集平行样 5 个,同时配备全程空白、运输空白;每个土壤点位采样结束后取 1
个淋洗样,共计 11 个淋洗样。 经过本次土壤采样工作,采集的土壤样品重金属
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本次采集的土壤样品中有机物浓度
均低于本项目地块的有机物的环境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土壤 pH 属正常范围。
地块内 3 个地下水监测点及 2 个对照点监测点所采样品中,均可以满足《地下水
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 III 类标准的要求。
综合以上分析结果认为: 诸城恒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01-30) 地块
对人体健康的风险较低,不是受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或污染修复工作,该地块用地满足当地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