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区凤凰街道垃圾转运站地块 (2019-FH58号)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坊子区凤凰街道垃圾转运站地块(2019-FH58号)位于坊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以东、郭家村委会以南,总占地面积3841㎡,本地块北邻果园;西邻东昌混凝土有限公司;南邻潍坊盛元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潍坊永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东邻果园,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36°37′16″,东经E119°10′51″,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A33、A5、A6除外)。
该地块2011年之前为潍坊永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拌合场料场,主要堆放石子、砂子,2011年开始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站内地面均已做防渗处置,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潍坊市发布了《潍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结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加强全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潍环函[2020]133号)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5年凤凰街道郭家村建设用地被征收。2020年本地块地划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为补办该地块土地手续,需首先变更地块用途。该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变更用途为第二类用地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6月23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关于开展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通知凤凰街道办事处针对该地块展开调查。因此,凤凰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接受委托后,依照相关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于2020年8月份对本地块进行了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通过现场勘探、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确定监测方案,采样工作于 2020 年9月份完成。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等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开展,根据地块的特征和潜在的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环境的管理提供依据。
本项目场地内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场地外无干扰土地设置1个对照点位,共计分析了23个土壤样品(含平行样);根据潍坊永昌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拌合场岩土工程勘查报告可知,本地块紧邻地块勘查范围内未见地下水,故本地块不再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
土壤监测污染物为pH值、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及特征污染因子:重金属、PH、COD、氨氮。
鉴于勘查和获得的信息和资料,根据现场场地取样和结果分析:
1、土壤调查分析结论
本项目场地内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位,场地北未受扰动土地设置1个对照点位,共计分析了23个土壤样品(含平行样)。监测因子包括:pH值、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及特征污染因子:重金属、PH、COD、氨氮。
根据分析结果和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进行分析和评估。结果表明:
土壤中重金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均未检出,砷、镉、铜、铅、汞、镍、锌、铁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筛选值第二类用地要求。
本次地块调查工作过程中,受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坊子分局等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