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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匠心谷展览馆(2020-G070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8 16:19:16 浏览:

诸城市匠心谷展览馆(2020-G0706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诸城市密州街道朱解镇芦山胡同村东,地块东、南、西、北均为空地,总占地面积22324 m2,约为33.49亩。

本地块历史上为诸城市密州街道朱解镇芦山胡同村用地,2016年场地内居民开始拆迁,20179地块从西北及东南方向山坡推土进行场地填平,20183月经政府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2020年山东晨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使用权,规划建设诸城市匠心谷展览馆,占用该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办该地块土地手续,首先需变更地块用途。该地块后续将规划建设诸城市匠心谷展览馆,变更用途为第二类用地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2010月,山东晨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派专业人员对该地块进行了相关资料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历史上为诸城市密州街道朱解镇芦山胡同村用地,2016年场地内居民拆迁,20179月进行场地平整,20183月经政府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2019年地块内开始动工建设诸城市匠心谷展览馆。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该地块历史上无检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诸城市匠心谷展览馆(2020-G0706号)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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