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三中经济区分校和豪德小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潍坊三中经济区分校和豪德小学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
编制单位: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潍坊三中经济区分校和豪德小学地块,位于潍坊市潍城区银河路以西、卧龙西街以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 36°43'55.28",东经E 119°00'17.89",地块总面积94751m2 。
本地块历史至今为崔家村农用地,用于种植小麦、玉米。
潍坊三中经济区分校和豪德小学地块,位于潍坊市潍城区银河路以西、卧龙西街以南。地块总面积94751m2 。该地块为原潍坊市潍城区崔家村农用地,需要变更土地用途,按照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国发[2016]31号)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中“对用途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等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以及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规定中“对于存在污染、地质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完成核查、评估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0年11月,我公司接受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潍坊三中经济区分校和豪德小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分析确认潍坊三中经济区分校和豪德小学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潍坊三中经济区分校和豪德小学地块,位于潍坊市潍城区银河路以西、卧龙西街以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 36°43'55.28",东经E 119°00'17.89",地块总面积94751m2 。本地块2008年-至今为崔家村农用地,地块内为农田,农田用于种植小麦、玉米。种植玉米、小麦过程中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尽量施用污染小的结合农药安全间隔期、生物防治和应用灯光诱杀的办法等诱杀害虫;合理施用化肥。本地块后期规划建设潍坊三中经济区分校、豪德小学。
2020年11月28日我单位对潍坊三中经济区分校和豪德小学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地块相关资料收集。调查资料收集单位主要有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潍城分局及周边居民等。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该地块一直属于农用地。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无放、辐射源情况存在;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调查在本地块内共选取了15个点位、地块外选取1个对照点位,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表层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内点位及地块外的参照点位的砷、镉、铬、铜、铅、汞、镍、锌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数据比较接近,因光离子化检测仪(PID)、X射线荧光快速检测仪(XRF)快速检测技术主要主要用于定型及半定量分析,因此快筛数据不能直接判定该地块表层土污染状况,仅可作为一种参考依据。结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获取资料及快筛数据综合分析表明该地块现状表层土未产生污染影响,与收集到的资料、人员访谈内容相一致。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分析确认潍坊三中经济区分校和豪德小学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