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永旭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年产5000万个电子产品包装盒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潍坊永旭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年产5000万个电子产品包装盒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潍坊永旭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潍坊恒信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潍坊永旭精密塑胶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以南潍坊德威机械有限公司院内1号车间,项目性质属于新建,项目2021年5月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设“年产5000万个电子产品包装盒项目”, 项目利用已有车间,总占地面积3800m2。环评阶段企业购置自动高速成型机等设备共60台(套),年产5000万个电子产品包装盒;验收阶段企业购置和使用设备数量、生产规模同环评,未发生变更。
潍坊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编制完成《潍坊永旭精密塑胶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个电子产品包装盒项目》环评报告。2021年4月26日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审批,审批号为(坊环审表字【2021】F-32号)。
年产5000万个电子产品包装盒项目于2021年5月建成并投产,项目实际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设备、原料及生产工艺均与环评相符,无变更。
潍坊永旭精密塑胶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委托潍坊恒信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潍坊永旭精密塑胶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个电子产品包装盒项目”的验收工作,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工作,潍坊恒信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和总结,编制完成了《潍坊永旭精密塑胶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个电子产品包装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 验收监测结论
1.1.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排放污染物监测结论
塑料片材加热产生的VOCs废气采取UV催化氧化处理设施+活性炭处理后15m排气筒P1排放。铝板雕刻工序产生的少量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塑料片材加热产生的VOCs废气采取UV催化氧化处理设施+活性炭处理后15m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进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 16.1 mg/m3,最大排放速率0.078 kg/h。 排气筒出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最大排放浓度 3.00 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 kg/h。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为 81.37 %。 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60mg/m3)(3.0kg/h(15m));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最大值为1.83 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VOCs 2.0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浓度最大值为 0.363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浓度最高限值的要求。
2、厂界噪声监测结论
本项目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3、 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废有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①铝屑:项目金属下脚料及金属屑主要产生于铝板雕刻过程,约占原材料用量的1%,共计产生量约0.02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弃的铝制模具:根据工程分析核算结果,项目废弃的铝制模具产生量约为0.05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③塑料碎片:根据项目设计资料,项目运营期塑料碎片产生量约为4.9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由相关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④废机油:本项目设备运行过程中使用机油量为0.1吨/半年,每半年更换一次,则本项目废机油平均产生量为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危废间暂存由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理。
⑤废机油桶:本项目废机油桶产生量为0.01吨/年,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油桶属于“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危废间暂存,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理。
⑥废活性炭:根据物料平衡核算项目有机废气吸附量为0.2048t/a,根据工程经验,每100kg活性炭吸附20kg有机物即达到饱和状态,活性炭装置按吸附80%更换计算,则运营期废气处理活性炭量需大于0.256t/a。本项目活性炭吸附采用蜂窝状活性炭,装填形式采用抽屉式,活性炭填充量为0.256吨,活性炭每年更换一次,则废活性炭产量为0.256t/a,在保证活性炭更换频次情况下可保证其净化效率,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活性炭属于危废,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 烟气、VOCs 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危险特性:T 毒性 ,危废间暂存,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理。
⑦废UV灯管:根据企业提供材料,UV灯管每半年更换一次,废UV灯管产量为0.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类别为HW29 含汞废物,废物代码:900-023-29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危险特性:T 毒性 ,危废间暂存,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理。
⑨生活垃圾:项目共有职工8人,按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年产生活垃圾约1.2 t,统一存放于有盖垃圾箱内,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
4、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水量为142.08m3/a,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潍坊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坊子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021.08.06日废水排放口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日均值分别为7.0(无量纲)、228.5mg/L、92.7mg/L、23.3mg/L、127mg/L、0.5mg/L;
2021.08.07日废水排放口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日均值分别为7.0(无量纲)、225.5mg/L、92.6mg/L、24.3mg/L、142mg/L、0.46mg/L;
由以上数据得出,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放口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日均最大值分别为7.0(无量纲)、228.5mg/L、92.7mg/L、24.3mg/L、142mg/L、0.5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中表1 中A等级标准要求。
1.2. 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该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遵守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和环保初步设计等资料齐全。
运行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制度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1.3、建 议
1、加强职工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管理纳入到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2、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等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进一步加强生产物料的运输及装卸管理,采取措施减少物料堆放、贮存、转运、发货时产生的扬尘。
4、加强厂区绿化,增大绿化面积及植物种植种类。
1.4、验收总结论
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监测分析结果可知,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关环保措施得到落实,外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有关要求,建议通过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