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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2021-3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3-25 15:51:29 浏览:

1. 项目由来

临朐县2021-39号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潍坊市临朐县山旺路以南,高卢路以东,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N36.51050°,东经E118.52192°,地块总面积32959m2

历史上为西郡村农用地20171124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17943号文件批准可征收该地块其他部分为国有建设用地,现该地块尚未完成征收,仍归属于西郡村。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西郡村农用地,土地用途为村庄、樱桃果园、农贸市场。不曾存在过工厂企业。20173月开始,地块内构筑物、果园开始拆除,201710月地块内构筑物、果园基本拆除变为空地,仅北侧残留1处构筑物,北侧地块边界处开始形成西郡农贸市场

现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收储该地块用于后续城镇规划发展。根据临朐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途主导属性为居住和商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临朐沂山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 调查过程

接受委托后,依照相关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于20211月份对本地块进行了地块环境初步调查。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确定监测方案,采样工作于2020124日用时1天完成。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等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开展,根据地块的特征和潜在的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环境的管理提供依据。

3. 采样点位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11个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外西南侧约400米空地设置1个对照点位,共计分析了41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空白样)。

土壤监测污染物为pH值、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及特征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

4. 调查结果分析

鉴于勘查和获得的信息和资料,根据现场地块取样和结果分析:

土壤中重金属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铜、铅、镉、镍、砷、汞、石油烃的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1筛选值第一类用地要求。

5. 调查结论

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不是受污染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的规划使用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至初步采样分析工作可以结束。

本次地块调查工作过程中,受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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